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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
   平乐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是按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,由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控股与平乐县电力公司参股共同组建而成,于2003年1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。
   平乐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是该县唯一具有《供电营业许可证》的企业,目前主要担负着全县工农业生产及12个乡镇、40多万人口的供售电任务,从事平乐县境内35kV及以下电力基础设施规划、设计、施工安装和县电网维护、经营管理业务。公司现有在职员工221人,下设6个职能部室,辖9个供电营业所、7个变电站。公司总资产达14674万元,注册资金为2844万元,其中,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占84%股份,平乐县水利电业公司占16%的股份。
   平乐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按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成立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,其中:陈润秋任董事会董事长,吴强、彭庆良、林运华任董事;黄鸿任监事会主席,陈友文、李艳芬为监事。董事会聘任林运华为经理,贲丽君、蒙有福为副经理,张代群为总工程师,具体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。
   平乐县一期、二期农网改造,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共注入12040万元的农改资金,使公司的规模和经济实力不断壮大。目前,公司已拥有110KV线路31.8公里、变电容量47500千伏安,35KV线路128.08公里、变电容量30550 千伏安,10KV线路860公里、变电容量53000 千伏安,形成了以110kV为输入输出点、35kV为骨干网架,供电可靠性大大提高的供电网络。2004年,公司完成供电量10004.45千瓦时,实现电力销售收入3381.67万元,上交税金300多万元。
  新公司成立以后,紧紧抓住发展的机遇,以发展为主线,以改革为动力,本着“优质可靠供电,真诚服务到家”的企业精神,为平乐县的改革开放、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做出了电力企业应有的贡献。辛勤的劳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,公司连续两年荣获了广西水利电业系统管理工作一等奖,并荣获了市、县岗位目标责任制“先进单位”、“优秀电网”、安全生产“先进单位”、“先进党支部”及“模范职工之家”等荣誉称号。
今后,公司将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,以市场为导向、以发展为主题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,以优质服务为宗旨,创新管理,把握重点,加快发展,为创一流供电企业而努力拼搏,为日益发展的社会贡献力量!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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